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丝绸商品出口退税增加的解读

来源: 时间:2015-01-01 09:42:58 浏览次数:

根据2015年1月1日实行的出口退税新政,服装类海关编码(61章和62章)的退税率全部提高到17%,纺织面料类海关编码(50章到60章)的退税率大部分提高到17%(包括加捻桑蚕丝和坯绸)。生丝类海关编码5002开头的退税率未做调整。
出口退税的初衷。中国在1985年4月1日开始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,原本只是一个保证公平国际竞争的中性政策,但因于诸多原因这一政策偏离了原来的定位,被屡屡当作调节政府财政支出、缩小对外贸易顺差乃至调整宏观经济结构和出口产品结构的工具。中国曾在2007年7月1日启动了最大范围的一次出口退税税率下调。是次调整还被赋予推动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的功能。除保持高新技术产品17%的全额退税,取消500多项“两高一资”产品的出口退税;降低2,000多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。 随后2008年底开始的全球金融危机,使得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存问题直接涉及到就业和社会稳定,2008年中国又在一年内七次回调各种产品的出口退税率。使得出口退税政策充当了宏观调控工具。
调整出口退税的空间。“尽管调整空间和调整额度比较有限,但这一举措,主要表明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取向,是要配合‘一带一路’(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)战略,进一步发挥外贸新优势,增强外需对中国经济增长的拉动力,进而带动世界经济复苏发展。”目前,中国年度出口退税额已超过1万亿元人民币,大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已经达到17%,但对部分产品仍保留了0%、5%、9%……16%若干档次的退税率,仍然有调整的空间。此次调整总体上以适当调高出口退税率为主,带动中国优势产品出口,优化出口退税结构。眼下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仍大的现实,中国可能会再度动用调整出口退税率这一政策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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